1、 培养目的
培养学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常识,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等实质工作的能力,德、智、体全方位进步的高级人才。
2、 招生名额
2025年我院拟招约80名硕士研究生。
3、 考试报名条件
按国家规定的招生简章实行。
4、 报名方法及资格审察
考生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进行在线报名。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网上招生公告信息(包含教育部、考生所在省招办、报考地址、招生单位) 。凡不按公告需要报名、网报信息误填、错填或填报不真实信息而导致不可以考试或复试的后果,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考试报名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资格审察于复试时统一进行。主要审察考生学历证书原件等报名材料。弄虚作假者(含推荐免试生)不论何时,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报名资格、录取资格或学籍。
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如下材料: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;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);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,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。具体安排见网上公告。
5、 入学考试
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。
初试方法均为笔试。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。初试科目:(1)101思想政治理论;(2)201英语一;(3)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全国统一命题;(4)专业课,在各专业介绍中注明。
复试包含英语听力、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。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+专业常识综合笔试方法。复试科目在各专业介绍中注明。
6、 体检
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时进行。身体健康情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。
7、 学习年限
一般为三年。基础课程学习主要在北京进行。
8、 学习期间待遇
院研究生部设立的助、奖学金约8000元/年。凡被我院录取的硕士生不需缴纳培养费。
9、 学生住宿
本院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免收住宿费。
10、 就业
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。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,按自主择业原则就业。
十1、其它说明
如在2025年招生年度国家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,我院将做相应调整,并准时予以公布。
十2、招生专业介绍
1基础数学 | 14机械制造及其智能化 |
2计算数学 | 15光学工程 |
3 应用数学 | 16 物理电子学 |
4 理论物理 | 17 通信与信息管理软件 |
5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| 18计算机应用技术 |
6 等离子体物理 | 19 应用化学 |
7凝聚态物理 | 20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|
8 光学 | 21 核能科学与工程 |
9 无线电物理 | 22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|
10 流体力学 | 23核技术及应用 |
11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| 24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 |
12固体力学 | 25脉冲功率技术及其应用 |
13工程力学 |